一季度全國法院審結中小微企業破產重整案件83件
昝秀麗中國證券報·中證網
中證網訊(記者 昝秀麗)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黃文俊4月19日在“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典型案例和創新機制新聞發布會”上表示,進一步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平穩運行的保障力度,推動“僵尸企業”有序退出,對具有挽救價值的中小微企業,積極引導通過破產重整、破產和解等程序,給企業一定的緩沖期,公平有序清償相應債權,使企業再獲新生。在剛過去的一季度,全國法院審結中小微企業破產重整案件83件,涉及債權總額1673億元,幫助70家有發展前景的企業脫困重生。
黃文俊表示,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,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。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,強化府院聯動,支持政府主導下“封閉運行”等市場主體“出清”,推動“僵尸企業”有序退出。健全市場主體救治機制,充分考慮經濟下行壓力和疫情影響下中小微企業的實際困難,依法甄別企業的運營狀況和市場前景,對具有挽救價值的中小微企業,積極引導通過破產重整、破產和解等程序,給企業一定的緩沖期,公平有序清償相應債權,使企業再獲新生。在剛過去的一季度,全國法院審結中小微企業破產重整案件83件,涉及債權總額1673億元,幫助70家有發展前景的企業脫困重生,4萬余名員工穩住就業崗位。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,對能“活封”的財產堅決不進行“死封”,在保障申請執行人債權的同時,最大限度降低對中小微企業的不利影響,堅決避免“辦一個案子,垮掉一個企業”。天津、江蘇、河南、重慶等地法院運用“滾動解封”等方式,防止大額資金凍結沖擊中小微企業資金鏈。